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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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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婚姻
优先直接抚养的相对条件的法律规定
发布日期:2012-04-25

 

  依据指引:最高人民法院印发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》的通知

  1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方生活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随父方生活:

  (1)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;

  (2)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,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;

  (3)因其他原因,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。

  2、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,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,可予准许。